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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启动常态化推荐企业加入企业库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/10/30 18:40:17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大力推进绿色校园建设,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于2016年7月印发《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试点项目》,正式启动实施“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”,项目自启动至今已有145所高校申报了“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”。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,中心于2017年先后发布第一批、第二批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入库企业名录。

企业库名单发布后,有效的提高了项目质量,降低了学校采购成本。为进一步充实“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”企业库,中心决定将常态化接收申报材料,定期进行审核并公布结果,相关要求如下:

一、推荐入库类型

序号推荐入库类型
1建筑能源监管平台类
2暖通空调类
3照明类
4配电类
5节水类
6厨房类
7健康工程类
8地下管网可视化类
9其他专项节能改造类
10合同能源管理(合同节水管理)综合类

表1-1.推荐入库类型列表

(一)推荐直接入库类

对于已经与学校合作并完成非“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”项目建设的企业,学校可以推荐其入库;对于开展节能服务业务的大中型企业(按照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》认定),由接受服务的甲方单位推荐其入库。若建设项目经考察核实,满足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要求,可纳入“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”,按照《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实施方案》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统一管理。推荐单位可以推荐企业加入一个或多个类别的项目企业库。

(二)推荐审核入库类

学校已经与企业签订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而项目尚未实施的,学校可推荐其入库。按照《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实施方案》对拟实施的项目进行统一管理,并对企业进行审核。项目建设完成后,依据审核结果确定被推荐企业是否正式进入企业库。

二、推荐要求

(一)推荐直接入库类

1.推荐单位与被推荐企业之间存在已实施的项目,且项目实际运行不少于一年。

2.被推荐企业拟入库类别应与推荐单位实施项目类别一致。

3.被推荐企业在推荐单位实施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应不低于以下规定:建筑能源监管平台类、暖通空调类、照明类、配电类、节水类、合同能源管理(合同节水管理)综合类不低于200万元,厨房类、健康工程类、地下管网类以及其他专项节能类不低于50万元。

4.企业注册资金、资质应符合入库企业基本要求(详见附件3)。

(二)推荐审核入库类

1.学校同意将拟实施项目纳入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进行统一管理。被推荐企业同意接受项目实施监督和评价。

2.企业资信良好,且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。

三、推荐步骤

(一)填写推荐表

推荐直接入库类:由推荐单位填写《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企业入库推荐表》(详见附件1),并加盖公章。

推荐审核入库类:由学校提交《关于申请加入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的函》(详见附件2)。

(二)提交申请材料

1.文件领取。被推荐企业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《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企业入库推荐表》原件提交到中教能源研究院,领取《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企业资格审查文件》。

2.文件提交。被推荐企业需严格按照《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企业资格审查文件》要求准备复核材料,并向中教能源研究院提交复核材料。

(三)复核公示

中教能源研究院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,并对通过复核的企业进行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正式将被推荐企业纳入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企业库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推荐单位要按照客观、公正、负责的原则,积极推荐技术强、信誉好、服务优的企业加入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企业库。

2.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,并确保被推荐企业提供真实、完整、准确的材料。

3.联系方式

中教能源研究院

联系人:杨虎曌 010-68930084,17718443005

邮 箱:yanghuzhao@cieem.cn
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A座709室


附件1-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企业入库推荐表.docx

附件2-关于申请加入能效领跑者建设项目的函.docx

附件3-入库企业基本要求.docx